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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质量报讯 (记者 徐建华)近日,北京市市场监管局、北京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发布《储油库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》(DB11/206—2023)、《油罐车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》(DB11/207—2023)和《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》(DB11/208—2023),这3项油气地方标准将于2024年4月1日实施。
据介绍,控制挥发性有机物(VOCs)排放是协同治理细颗粒物(PM2.5)和臭氧(O3)的关键。而储油库、油罐车、加油站油气排放是VOCs的重要来源之一。2003年,北京市在全国率先发布实施3项油气地方标准,并于2010年首次修订,2019年第二次修订《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》。自2003年实施3项油气地方标准以来,有效推动了北京市油品储运销行业VOCs全过程管理,油气回收效率超过80%,发挥巨大的减排效益。
2020年,国家修订发布《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《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《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3项国家油气标准,对减少储油库、油品运输工具和加油站油气VOCs排放提出新要求。北京市按照“科学性、先进性、衔接性、可行性”原则,以“明确排放控制要求﹢确定排放限值”的思路,对原3项油气地方标准进行修订,进一步削减油气VOCs排放,有效发挥标准引领作用。
据了解,3项油气地方标准的主要变化体现在3个方面:储油库方面,适用范围上增加航空煤油管控;控制要求上,增加油罐车、管道收油密闭控制要求,调整优化油品储存方式、浮顶罐运行管理要求,完善管道发油控制要求;排放限值上,增加企业边界排放限值、油气处理装置处理效率;泄漏控制要求上,增加设备与管线泄漏检测与修复、红外检测等要求;泄漏检测上,优化FID泄漏检测方法;在全国率先增加储油库罐顶通气孔排放限值。油罐车方面,适用范围上,增加航空煤油管控,油品运输工具涵盖汽车罐车、铁路罐车,对接储油库油品装载、运输至加油站销售全链条VOCs管控;控制要求上,增加铁路罐车油气排放控制要求;排放限值上,增加油罐车油气密封点泄漏检测值,促进油罐车减排及日常监管;泄漏检测上,增加红外检测、优化FID泄漏检测方法。加油站方面,控制要求上完善加油、储油油气排放控制要求,调整油气处理装置安装范围和启动运行压力;排放限值上,调整了A/L、油气处理装置排放和在线监控系统准确性限值,增加企业边界排放限值;检测方法上,优化密闭性、A/L、油气处理装置以及泄漏检测方法,优化在线监控系统压力和A/L准确性检测方法;泄漏检测上,增加红外检测、优化FID泄漏检测方法;在全国率先增加加油枪与胶管残油限值、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兼容性升级等要求。
一直以来,北京市油品储运销企业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标准要求,在油气VOCs减排领域开展大量工作,是首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参与者。此次修订3项油气地方标准,是对北京市油气治理经验及各项先进管理举措的融合与提升,两部门希望有关企业充分发挥专业特长,强化行业自律,继续严格执行标准各项要求,为首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出贡献。新修订3项油气地方标准实施后,北京市生态环境部门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,加强对全市储油库、油罐车、加油站监管,推动标准有效执行。
两部门表示,白天高温时段油气挥发趋势较强,更易产生VOCs污染。当车辆集中加油时,车辆在怠速状态下会排放更多污染物,同时回收的油气容易造成加油站埋地油罐罐压瞬时升高,形成超压排放,造成VOCs污染,倡导广大车主朋友错峰并尽量避开高温时段加油,减少VOCs污染,共同助力改善空气质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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