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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新社北京8月22日电 (记者 阮煜琳)中国生态环境部22日消息,为及时妥善科学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,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《关于加强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要求,要着力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保障、应急准备和响应处置水平,坚决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。
近年来,全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,重大敏感突发环境事件得到妥善处置,应急准备持续强化,应急水平明显提升。同时,突发环境事件多发频发态势没有根本改变,应急工作形势依然严峻,特别是基层应急能力严重不足,已成为保障环境安全的突出短板。
据介绍,《意见》针对应急保障、应急准备、响应时效三个环节部署十项具体任务。从加强组织管理、优化支撑队伍、提升专业素质三个方面切实强化应急保障。从加强事件应急监测、优化应急物资储备、健全应急联动机制等四个方面持续加强应急准备。从快速科学响应、做好总结评估等方面着力提升响应时效。
《意见》强调,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切实推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建设工作。要坚持底线思维、系统观念、问题导向,以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为主线,着力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保障、应急准备和响应处置水平,为坚决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,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。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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